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第二十条

第五章 轮机和无线电值班

第二十条

航行和作业期间,机舱值班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经常检查主、辅机及其它机械运转情况,并保持机舱所有机械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并在轮机日志记录各种数据。如有异常,要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或对处理有疑问,应立即通知轮机长,如有必要还应直接通知驾驶室。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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