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第十三条

第三章 锚泊值班

第十三条

发现走锚或危险迫近时,应立即通知船长,并不失时机地通知机舱备车和全船人员,特别是恶劣天气应提前通知。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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