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 / 第十条独立法条渔业船舶航行值班准则(试行)第十条第三章 锚泊值班第十条航道及有明确规定不得锚泊的水域不得锚泊:锚泊时要考虑水流、风向和潮汐情况,并检查周围水域是否有暗礁、沉船、水中障碍等危险物存在。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