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八十一条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一条

电子商业汇票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严防泄露。因保管不善造成资金损失的,有关责任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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