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七十七条独立法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七条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七条电子商业汇票发生法律纠纷时,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负有出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相关记录的义务。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