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 第七十四条独立法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四章 信息查询第七十四条票据当事人对票据信息有异议的,应通过接入机构向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提出书面申请,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运营者应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查询权限办理相关查询业务。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