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 第七节 付款

第六十三条

电子商业汇票提示付款,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提示付款日期; (二)提示付款人签章。 持票人可与接入机构签订协议,委托接入机构代为提示付款并代理签章。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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