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 第六十一条独立法条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第三章 票据行为 / 第七节 付款第六十一条接入机构应及时将持票人的提示付款请求通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人。通知方式由接入机构与承兑人自行约定。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