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第五十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 本办法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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