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第五十条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 本办法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 第四节 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
电子商业汇票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可选择票款对付方式或其他方式清算资金。 本办法所称票款对付,是指票据交付和资金交割同时完成,并互为条件的一种交易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