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票据行为 / 第二节 承兑

第三十四条

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承兑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并承兑; (二)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签发,交由第三人承兑; (三)第三人签发,交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承兑; (四)收款人签发,交由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中的债务人承兑。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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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