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十五条

电子商业汇票责任解除前,电子商业汇票的承兑人不得撤销原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账户,接入机构不得为其办理销户手续。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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