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十条
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时,应将其交付收款人。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背书人应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被背书人。 电子商业汇票质押解除,质权人应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出质人。 交付是指票据当事人将电子商业汇票发送给受让人,且受让人签收的行为。
- 制定机关
- 人民银行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出票人签发电子商业汇票时,应将其交付收款人。 电子商业汇票背书,背书人应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被背书人。 电子商业汇票质押解除,质权人应将电子商业汇票交付出质人。 交付是指票据当事人将电子商业汇票发送给受让人,且受让人签收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