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十四条

票据当事人在电子商业汇票上的签章,为该当事人可靠的电子签名。 电子签名所需的认证服务应由合法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提供。 可靠的电子签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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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