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五条

第五条

参加社会保险的港澳台居民,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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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