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十条

第十条

各级财政对在内地(大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港澳台大学生除外)的港澳台居民,按照与所在统筹地区城乡居民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

各级财政对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医疗保障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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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