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手术相关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手术分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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