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七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七条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手术相关临床科室主要负责人是本科室手术分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