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五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五条第一章 总 则第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国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