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 第十五条独立法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手术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五条第三章 手术分级管理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手术分级动态调整制度,根据本机构开展手术的效果和手术并发症等情况,动态调整本机构手术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机关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