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 / 第八条独立法条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办法第八条第一章 总 则第八条应试人员在三年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的,经审核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制定机关知识产权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