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 / 第十一条独立法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填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时,应当同时就其填报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作出承诺,并在登记表中的相应栏目由该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姓名。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