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 第八条独立法条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第八条第八条基金会使用已故名人的姓名作为字号,该名人必须是在相关公益领域内有重大贡献、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杰出人物。制定机关民政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