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铁路货物运输规则第二十条
第三章 托运与承运
第二十条
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拒绝受理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需求。 铁路运输企业对托运人的特殊运输需求不能受理的,应当向托运人说明理由。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运输货物的有关规定。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托运与承运
铁路运输企业不得拒绝受理托运人通常、合理的运输需求。 铁路运输企业对托运人的特殊运输需求不能受理的,应当向托运人说明理由。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遵守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运输货物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