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九十四条

第六章 目视助航设施运维管理 / 第三节 巡查和维护

第九十四条

出现本规定第五十三条所述情形时,机场运营人应当立即对全场或者涉及区域的目视助航设施进行应急巡查。 机场运营人每周应当至少对飞行区周边地区进行一次巡查,发现可能危及航空器安全的非航空地面灯光后,及时进行处置。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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