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九十一条
第六章 目视助航设施运维管理 / 第三节 巡查和维护
第九十一条
目视助航设施的巡查主要包括每日全面巡查和定期全面步行检查。每日全面巡查分为首次巡查、夜航巡查和中间动态巡查。目视助航设施巡查应当至少由两人共同实施,并且至少包含一名助航灯光机务员。 目视助航设施每日全面巡查应当至少包括活动区道面标志的磨损和清晰情况,各类助航灯光、标记牌及机坪泛光照明的完好性和发光情况。 目视助航设施定期全面步行检查应当至少包括接地带标志、嵌入式灯具和标记牌、进近灯光系统、精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的性能情况,助航灯光电缆的敷设情况和隔离变压箱的完好情况。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