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

第四章 飞行区场地运维管理 / 第三节 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

第六十五条

湿和污染跑道运行期间,机场运营人应当采取措施,以保障必要的跑道标志和助航灯光清晰可见。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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