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 第六十五条独立法条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六十五条第四章 飞行区场地运维管理 / 第三节 跑道表面状况评估和通报第六十五条湿和污染跑道运行期间,机场运营人应当采取措施,以保障必要的跑道标志和助航灯光清晰可见。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