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

第四章 飞行区场地运维管理 / 第二节 巡查和维护

第四十八条

跑道、滑行道和机坪道面的定期全面步行检查应当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且最大间隔不得超过4个月。 当道面破损处较多或者破损加剧时,应当适当增加步行检查的次数。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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