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条

第四章 飞行区场地运维管理 /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四十条

机场跑道、滑行道、机坪等飞行区场地设施的几何构型、平面尺寸、道面状况等物理特性以及其有限超载使用应当符合《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 超载使用跑道、滑行道和机坪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应当征得机场运营人同意。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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