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第三章 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 / 第二节 运行要求

第三十七条

机场运营人应当会同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建立地面车辆和人员进出地面保护区或者机动区的工作制度(协议)和协调机制,确定车辆、人员与管制员之间的通信方式、标准用语和车辆呼号等。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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