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
第三章 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 / 第一节 基本要求
第三十二条
机场运营人负责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的统一协调、管理,采取措施对进入(含穿越)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以下简称地面保护区)或者机动区的车辆和人员实施严格管控,避免地面车辆和人员侵入跑道。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章 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管理 / 第一节 基本要求
机场运营人负责地面车辆和人员跑道侵入防范的统一协调、管理,采取措施对进入(含穿越)航空器着陆和起飞地面保护区(以下简称地面保护区)或者机动区的车辆和人员实施严格管控,避免地面车辆和人员侵入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