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九十一条

机场运营人违反本规定第三十条,未按照程序或者擅自关闭跑道、滑行道或者其一部分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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