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百八十六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
机场集团(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八条,未与其所属机场分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运行安全管理责任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 制定机关
- 交通运输部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十三章 法律责任
机场集团(公司)违反本规定第八条,未与其所属机场分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运行安全管理责任的,由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可以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逾期未改正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