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用于专利程序的生物材料保藏办法第二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生物材料保藏单位负责保藏用于专利程序的生物材料以及向有权获得样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所保藏的生物材料样品。

制定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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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专利程序的生物材料保藏办法第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