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八十一条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三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第八十一条
具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拟任人在同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内部调动职务或改任(兼任)职务的,无需重新核准任职资格,应当自作出调任、改任、兼任决定之日起5日内在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
- 制定机关
-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三节 任职资格许可程序
具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拟任人在同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机构内部调动职务或改任(兼任)职务的,无需重新核准任职资格,应当自作出调任、改任、兼任决定之日起5日内在银保监会规定的监管信息系统中登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