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

第五章 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 / 第二节 任职资格许可申请材料

第七十五条

拟任人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需提供曾任职的机构出具的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文件或与曾任职的机构存在与其劳动形式相关的经济收入关系的证明文件。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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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