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 / 第五十八条独立法条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五十八条第四章 经营保险公估业务备案第五十八条申请人应确定定位清晰、科学、合理、可行的商业模式。依托专门技术、领域、行业开展业务的,业务发展模式及配套管理制度流程应体现特色与专业性。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