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章 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 / 第一节 保险经纪机构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

第三十五条

申请人应确定定位清晰、科学、合理、可行的商业模式。依托专门技术、领域、行业开展业务的,业务发展模式及配套管理制度流程应体现特色与专业性。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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