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保险中介行政许可及备案实施办法第三十条

第二章 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 第三节 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

第三十条

保险代理集团(控股)公司申请经营保险代理业务,由银保监会受理、审查并决定。银保监会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准予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制定机关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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