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六条

第六条

演出经纪人员身份信息、从业单位等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后3个月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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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演出经纪人员资格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第六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