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收受或进行商业贿赂,或者利用职务之便牟取其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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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