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四十七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以下简称诚信档案)。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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