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行为规则

第三十二条

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客户、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

制定机关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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