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 / 第三十二条独立法条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章 行为规则第三十二条期货公司独立董事应当重点关注和保护客户、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