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第二条独立法条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加油站经营中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及相关计量活动的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加油站是指使用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进行成品油零售的固定场所。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