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第四条独立法条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专用设备专家库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第四条第四条本着业务精湛、专业权威、满足需要、本人自愿、单位同意的原则合理选聘设备专家。制定机关铁路局时效状态待核验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