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文化艺术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艺术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保证必要的经费,确保艺术档案的完整、安全和有效利用。 文化艺术单位应把艺术档案工作作为工作总结、业务考核内容之一。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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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五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