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管理与利用

第二十七条

国家所有的艺术档案,需要向国内外组织或个人赠送、交换、出售其复制件时,须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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