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独立法条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章 收集与整理第十七条艺术档案材料系统整理过程中,应根据不同内容和载体分别进行立卷。制定机关文化和旅游部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