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第三章 归档范围

第十三条

在文化艺术活动中形成的属国家所有的各种载体的艺术材料和实物,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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