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第十条

艺术档案工作人员应熟悉自己所保管的艺术档案,编制各种检索工具,编辑、整理、研究档案材料,以便于查找和利用。 从事艺术档案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接受岗位培训。

制定机关
文化和旅游部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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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档案管理办法第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