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 / 第五条独立法条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五条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中国人民银行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对金融控股集团的资本、行为及风险进行全面、持续、穿透监管,防范金融风险跨行业、跨市场传递。制定机关人民银行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