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试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第三章 公司治理与协同效应

第二十三条

金融控股公司及其所控股机构在集团内部共享客户信息时,应当确保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并经客户书面授权或同意,防止客户信息被不当使用。 金融控股公司所控股机构在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时,应当尊重客户知情权和选择权。

制定机关
人民银行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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